昨天是3月28日,第27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江苏交警结合学生年龄特征和出行特点,为中小学生群体列举了骑车、乘车、步行等不同出行方式交通安全知识点,希望学生们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守法意识。
骑行篇
中学生胡某在上学途中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经过高邮城区建民路与平安路路口时闯红灯。此时,李某驾驶小轿车由南向北行驶,抢黄灯通过路口,结果两车发生相撞。事故导致学生胡某软组织受伤,身体无大碍。
田某(15岁)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车上乘坐杨某(15岁)、赵某(14岁),三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由南向北行驶至当前路段左转弯横过道路时,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损坏,田某、杨某、赵某不同程度受伤。
交警提醒:年龄达到十六周岁才可以骑电动自行车,家长们自己要管好孩子,不要心存侥幸,要引导孩子骑车时佩戴好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道上骑车。此外,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乘车篇
南通如皋市白蒲镇环乡中路,一辆银灰色小型轿车在路边临时停靠后,小男孩从右后门下车,并迅速从车辆后部横穿马路。此时,一辆黑色小型轿车由西向东匀速行驶,看见前面的小男孩后紧急刹车,但还是撞上了小男孩,小男孩轻微受伤。
无锡交警在辖区吴韵路对缪某驾驶的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超员嫌疑。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2人,车内人员均系学校学生。最终,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元记6分的处罚,因驾驶人缪某驾驶证已扣满12分,目前驾驶证已被扣留。
交警提醒,停止的车辆会遮挡来车方向驾驶人的视线,如果孩子下车后,从这些车辆前面或中间突然跑出来,后面的来车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非常危险。从停有车辆的路侧过马路要分两步:停下来,观察路边停止的车辆是否即将起步;如果确定车辆是静止的,要走到车辆前面,再次停下来观察,确保没有来车时再从容快速通过。
交警同时提醒,学生和家长要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黑校车”,不乘坐超员车辆,确保上下学交通安全。此类车辆多数存在严重超员等问题,为躲避交警检查,多数会选择走小路、险路,或者超速行驶,极易增大交通事故风险。此外,很多“黑校车”的车辆和司机的资质不全,往往事故发生后,会针对赔偿等问题出现扯皮现象,最终导致受害人维权困难,利益得不到保障。
步行篇
无锡江阴市兴隆北路成化中学路段,一名8岁男童横穿马路时,直接撞上了一辆由东向西直行的货车。后经医院诊断,受伤男童只是擦破点皮,伤势无碍。
交警提醒:低龄儿童很难对空间、速度和距离作出准确的判断,不宜独自过马路。在这之前,父母拉着孩子的手过马路,为孩子选择一条相对安全、来往车辆比较少的路线。小朋友过马路前,要“一停、二看、三通过”。即使在斑马线上,也要注意观察,最好举起一只胳膊,以便让司机更加容易看到你们。 通讯员 苏交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郭一鹏
校对 苏云
来源: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