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的消息,江苏沭阳县的8岁女童,刚一放暑假,就被两名骑电动车的男孩拿弹弓把左眼射中,而弹弓释放的弹丸竟然是钢珠,女孩经过医院的救治,虽然性命无碍,但是左眼失明已成定局!
据记者报道,目前女孩的眼部损伤为轻伤二级,而肇事者,因为都在13岁左右,属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立案。
据女孩儿的家长描述,这个女孩并没有找人那两个孩子,当天是女孩的姑姑带5个孩子去小卖部,电动车带着两个孩子,3个大点的孩子跟在后面,跑累了在路上休息。而女孩的姑姑则将车停在不远处等他们休息好再往前走。这个过程中,两个男孩骑着电动车路过,就举起弹弓,瞄准人,直接打伤了女孩的左眼,事发后驾车逃离。
广告事后,在手术过程中,取出了一枚直径8毫米的钢珠。而女孩的家长找到了其中一名男孩后,男孩却死不承认。直到报警后,才坦白了事实。据说那两名男孩刚刚小学毕业,而其家长一直没出面,也没有道歉,也没有商讨赔偿,甚至连联系方式,女孩的家长都没有要到。
从年龄上考虑,有关方面的做法没有问题,但是从道德上考虑,肇事者家庭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就像网友们说的那样,既然无法惩处孩子,那么女孩家长一定要想办法追究其家长责任,因为其家长有监管的义务,这点是法律所承认的。
笔者观点:
尽管行为人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受害女孩家属可以跟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对方家长迟迟不肯出面解决,受害人家属可以向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广告而且这两个男孩明显家长对其关键疏忽,不说拿弹弓对准素不相识的路人进行击发,就说13岁的孩子骑电动车,这一点也是违规的。我们要求的是16岁以下禁止骑电动车上路的,理应对男孩的监护人(父母)实施治安处罚!
我们天天嘲笑的南亚某国,对于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会对其父母进行鞭刑的,从这个办法上就遏制了很多类似事情的发生。
这种情况,就是家庭教育的问题,有个家长蹭告诉我,她老公哥哥的孩子都十岁了,拿着玩具枪对着他弟弟,跟他说了三四遍不可以对着人打,他妈妈回来会揍他。结果人家对着自己的孩子额头就是一枪,幸好是塑料子弹,并且打偏了。她婆婆还怪她没看好,说她在跟前看着怎么能打到头。
有的家庭教育就是如此,给孩子买这个年龄不应该买的玩具,孩子做出危险动作不加制止,反而还鼓励。
特别是现在法制教育已经普及很好了,小孩很聪明的,他知道自己未成年人,就肆无忌惮去做,他知道他受保护的。
重点是家庭的教育。回想我三十多年前,我和他们一个年龄的时候啊,我那一辈父母总是教育在外玩可以,但是千万千万别闯祸,别说用弹弓弹人了,那时候用踢球不小心砸坏别人窗户这种小事回家都怕被父母一顿毒打。那时候周围每家大人都是这么教育的,小伙伴在一起玩都是大家商量着谁也别闯祸,闯祸了大家回去都要被毒打,大家玩的都很有分寸,再看看现在的小孩,什么都敢往人身上招呼,追根溯源还是父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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